关于选定2017届本科毕业论文指导教师的通知

发布者:谭刚发布时间:2016-05-06浏览次数:33

关于选定2017届本科毕业论文指导教师的通知

2017届毕业生:

根据本科人才培养方案和学院毕业生管理工作总体安排,2017届毕业生需在本学期期末前选定本科毕业论文指导教师。为了保证该项工作的顺利的开展,现将有关工作安排如下:

1、从2017届毕业生开始,专业大实习指导老师与毕业论文(设计)指导老师原则上定为一人。

2、论文指导老师的选择实行双向选择制,先由学生选择指导老师,再由指导教师选择学生,最后依据双方选择结果分配指导教师。

3、学生在选择指导老师的过程中,要根据自己的专业、兴趣,并结合各位老师的研究方向,选定毕业论文指导教师。各专业毕业论文指导老师的基本情况及联系方式见附件1

4、为了保证毕业论文质量,每位指导老师指导的学生人数原则上不超过8个(法学专业除外)。

5、各班学习委员请将《2017届本科毕业生毕业论文指导老师选择情况汇总表》(见附件2),于2016620日前报送学院教学办公室,纸质版和电子版各一份。

6、学院根据各专业班级毕业论文指导老师选择情况,结合学院师资实际进行适当调整,择日公布最终结果。

7、毕业论文指导老师确定后,各位同学在本学期放假离校之前必须与指导教师进行一次交流,初步确定研究方向和方案。

8、学生要充分利用暑假实习期间,根据指导老师初步确定研究方向和方案,结合实习内容和实习单位实际,收集相关资料,查阅相关文献,初步确定毕业论文选题。

9、毕业生10月返校后,各位指导教师组织学生召开专题会议,根据学生实习完成情况和资料收集情况,确定毕业论文题目,并于20161015前将毕业论文题目报送学院教学办。

10、没有交清学费的学生,学院暂不安排毕业论文指导老师,待学费交清后,学院另行安排。因未安排指导老师而不能正常完成毕业论文,导致毕业延误的,后果由学生自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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