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申报2014年度自治区地方标准
制(修)订项目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标准化发展战略纲要(2011-2020年)》,促进转变经济发展方式与经济结构调整,有效服务“新型工业化、农牧业现代化、新兴城镇化”建设,加快提升产品质量、服务质量和工程质量,自治区质量技术监督局将开展2014年度自治区地方标准制(修)订项目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重点
(一)涉及战略型新兴产业的标准项目;
(二)工业产品质量安全、环境保护、节能降耗、高效节水方面的标准项目;
(三)涉及科技成果转化、技术进步、技术创新等方面的标准项目;
(四)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有关方面的标准项目;
(五)涉及旅游业、传统民族文化及工艺方面的标准项目;
(六)自治区特色优势农产品的质量、生产技术以及农业机械化方面的标准项目;
(七)规范市场,防止欺诈,保护消费者利益及其它标准项目。
二、申报要求
(一)项目申报必须符合《标准化法》及相关法律、法规要求;
(二)项目申报人应填写“自治区地方标准制(修)订项目申报表”,先将申报表报自治区相应行业管理(归口)部门,由行业管理(归口)部门提出初步立项建议后于2014年2月前将项目申报表报自治区质量技术监督局标准化处。
(三)我校教师如需报地方标准,请抓紧时间,尽早填写“自治区地方标准制(修)订项目申报表”,报自治区相应行业管理(归口)部门。
联 系 人:于辉
联系电话:0991-8762875
附件: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地方标准制(修)订项目申报表
科研管理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