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申报2014年度自治区地方标准制(修)订项目的通知

发布者:系统管理员发布时间:2013-12-31浏览次数:31

关于申报2014年度自治区地方标准

制(修)订项目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贯彻落实《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标准化发展战略纲要(2011-2020年)》,促进转变经济发展方式与经济结构调整,有效服务“新型工业化、农牧业现代化、新兴城镇化”建设,加快提升产品质量、服务质量和工程质量,自治区质量技术监督局将开展2014年度自治区地方标准制(修)订项目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重点

(一)涉及战略型新兴产业的标准项目;

(二)工业产品质量安全、环境保护、节能降耗、高效节水方面的标准项目;

(三)涉及科技成果转化、技术进步、技术创新等方面的标准项目;

(四)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有关方面的标准项目;

(五)涉及旅游业、传统民族文化及工艺方面的标准项目;

(六)自治区特色优势农产品的质量、生产技术以及农业机械化方面的标准项目;

(七)规范市场,防止欺诈,保护消费者利益及其它标准项目。

二、申报要求

(一)项目申报必须符合《标准化法》及相关法律、法规要求;

(二)项目申报人应填写“自治区地方标准制(修)订项目申报表”,先将申报表报自治区相应行业管理(归口)部门,由行业管理(归口)部门提出初步立项建议后于20142月前将项目申报表报自治区质量技术监督局标准化处。

(三)我校教师如需报地方标准,请抓紧时间,尽早填写“自治区地方标准制(修)订项目申报表”,报自治区相应行业管理(归口)部门。

联 系 人:于辉 

联系电话:09918762875

   

附件: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地方标准制(修)订项目申报表

 

 

                                科研管理处

                                  20131230 相关附件:
  • 关于申报2014年度自治区地方标准制(修)订项目的通知.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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