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学院:
根据国家教育部《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工作管理办法(试行)》(教学〔2006〕14号)和《教育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工作的通知》(教学厅〔2013〕8号)的有关要求,现将我校2014年推免生工作安排如下:
一、组织领导机构
(一)学校成立推免生遴选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雒秋江
副组长:王长新、张杰
成 员:多利坤・哈米提江 侍克斌 张旭辉 吴星霖 綦群高 张巨松 姚刚 安沙舟 唐新军 余雄李疆 杨海燕 蒲春玲 张学军 刘维忠 张太红 李殿彪 �晓南 马英杰 杨开伦 岳城 杨俊孝 余国新 石书兵 潘存德 古丽米拉 高杰 阿布力孜・吾斯曼 匡延昌 高志涛 陈建
推免生遴选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研究生处。
主 任:侍克斌
副主任:高杰 阿布力孜・吾斯曼
成 员:侍克斌 高杰 阿布力孜・吾斯曼 陈建 陈静雪
学校推免生遴选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制定学校推免生推荐工作的政策和原则,审查批准录取方案,解决推免生工作中出现的问题,重大问题报请学校批准后决定。
(二)各学院要成立相应的院级推免生遴选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由各学院院长担任,成员由学院书记、主管教学工作副院长、主管学生工作副书记、班主任、教学秘书、研究生秘书及主要任课教师代表等人组成。
学院推免生遴选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制定和实施本学院的推荐工作细则,开展推免生申请人的资格审查以及确定推免生名单等工作。
二、推荐范围和专业要求
(一)推免生必须从我校纳入国家普通本科招生计划录取的应届本科毕业生中推荐(不含专升本、第二学士学位、独立学院学生)。
(二)推免生本科所学专业应与我校硕士学位授权学科、专业相同或相关,并自愿在我校学习。
我校可接收推免生的专业见《8040威尼斯2014年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其中公共管理硕士(专业学位,代码:1252)不接收推免生。
三、推荐条件
(一)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维护祖国统一和民族团结;遵纪守法,社会责任感强,身心健康。
(二)勤奋学习,刻苦钻研,学术研究兴趣浓厚,有较强的创新意识、创新能力和专业能力倾向。
(三)学习成绩优秀,并符合以下条件:
1.被推荐者本科前三学年学分绩点应排在全年级相同专业学生的前10%范围内(民考汉学生可适当放宽,民考民学生按专业单独排名),原则上按学分绩点排序由高向低依次推荐;被推荐者不得有不及格课程或重(补)修课程。被推荐为专业学位研究生的,条件可适当放宽。
2.被推荐的汉族学生外语水平应达到国家大学英语四级考试426分以上(含426分);被推荐的少数民族学生(符合自治区少数民族照顾政策的)外语水平应达到国家大学英语四级考试320分以上(含320分),被推荐的少数民族学生中民考民的学生汉语水平须通过HSK考试并且成绩达到中等A级以上,或者参加MHK考试成绩达到三级甲等以上。
(四)诚实守信,学风端正,无考试作弊和剽窃他人学术成果的不良行为。
(五)品行端正、表现优良,无任何违法违纪受处分记录。
(六)身心健康,符合《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所申请学科的体检要求。
(七)获得以下荣誉或具有以下特长者,在同等条件下可优先推荐:
1.获得校级以上各类奖励或荣誉称号者;
2.取得权威专业技能认证机构认证的职业资格证书者;
3.在专业期刊上发表学术论文者;
4.具有特殊学术专长者或具有突出培养潜质者。
(八)专项推免。
1.我校继续选聘10名全日制专业学位推免生担任辅导员。详见《8040威尼斯选聘推免生担任辅导员工作实施方案》(以下简称《选聘辅导员方案》)。
2.我校将开展“研究生支教团”推免专项计划。详见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8040威尼斯委员会《关于做好中国青年志愿者第十六届研究生支教团志愿者选拔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研究生支教团选拔通知》)。
被推荐为“推免生担任辅导员”或“研究生支教团”的除满足推荐条件中的(一)(二)(四)(五)(六)(七)项条件外,还须满足下列条件:
1.中共党员,热爱学生工作;
2.本科期间曾担任过校学生会等学生组织副部长以上职务,或为院级团委、学生会主席团成员,并至少荣获一次校级以上(含校级)荣誉;
3.吃苦耐劳,有全局意识和奉献精神;
4.被推荐者本科前三学年学分绩点应排在全年级相同专业学生的前40%范围内(民考汉学生可适当放宽,民考民学生按专业单独排名),原则上按学分绩点排序由高向低依次推荐;被推荐者不得有不及格课程或重(补)修课程;
5.被推荐的汉族学生外语水平应达到国家大学英语四级考试376分(含376分)以上;被推荐的少数民族学生(符合自治区少数民族照顾政策的)外语水平应达到国家大学英语四级考试270分以上(含270分),被推荐的少数民族学生中民考民的学生汉语水平须通过HSK考试成绩达到中等A级以上,或者参加MHK考试成绩达到三级甲等以上。
四、推免生名额及分配原则
(一)推免生名额。
1. 2014年教育部下达我校推免生名额为115名,其中学术型研究生66名,专业学位研究生49名(其中含选聘推免生担任辅导员10名)。原则上以各学院符合推免范围的毕业生人数比例和各学院生均科研经费比例确定。具体名额分配见《2014年各学院推免生名额分配表》(附件1)。
2. 研究生支教团推免专项计划3名。具体招募要求及名额分配办法由校团委另文下达。
(二)推荐学院应具有与我校硕士学位授权学科、专业相同或相关的本科专业且有应届毕业生。
(三)适当向重点学科及具有重大课题的学科倾斜。
(四)“全国百篇优秀博士学位论文奖”(含提名奖)获得者的导师可自主遴选推免生,计划单列,不占用导师所在学院计划。
(五)各学院应全面考察申请推免的学生,确保不浪费推免计划。
五、推荐免试工作要求及时间安排
(一)9月27日前各学院须完成以下1至4项工作:
1.制定本学院推荐免试工作实施细则,并在学院网页上予以公布。同时,将《推免生工作小组成员表》(附件2)和本学院推荐免试工作实施细则报校推免生遴选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
2.组织符合推荐条件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填写《8040威尼斯2014年推免生申请及审核表》(附件3)。
申请者须提供:
(1)代表学术水平与专业能力的论文、证书以及获奖证书等的原件及复印件;
(2)外语、汉语等级证书(或成绩单)的原件及复印件;
(3)身份证和学生证的原件及复印件。
学院要对以上材料原件进行审核后归还申请者,保存复印件。
3.学院推免生工作小组对申请人的资格及条件进行审核。要根据申请人前三年学分绩点(以教务处成绩系统为准)的排名和本通知中“推荐条件”对申请人进行综合测评,依据综合测评名次,按照《2014年各学院推免生名额分配表》(附件1)的限额提出推免生名单。此外还需在此基础上后延50%的人数作为候补推免生。
4.推荐学院须统一为推免生(含候补推免生)提供经教务处审核签字并加盖公章的前三学年学习成绩单一式两份。填写《2014年推免生资格审核汇总表》(附件4)一式两份,经学院推免生遴选工作领导小组审核,并签字盖章,以学院为单位统一送教务处、学生处审核、盖章,一份由学院留存,一份交研招办备案;推免生担任辅导员的还需填写《8040威尼斯选聘推免生担任辅导员申请表》(见《选聘辅导员方案》);报名参加研究生支教团的还需填写《8040威尼斯第十六届研究生支教团志愿者报名登记表》(见《研究生支教团选拔通知》)。
5.9月30日推荐学院组织推免生(含候补推免生)到校医院体检,并组织推免生需填写《8040威尼斯推免生体格检查表》(附件6-3),同时在照片处加盖推荐学院公章。本次体检结果可代替毕业生体检,但不可以毕业生体检代替推免生入学体检。
(二)9月27日前,学院推免生遴选工作领导小组将本学院推免生名单(含候补推免生)进行张榜公示,公示期为3天。公示期内任何单位和个人对公示名单有异议的可以书面形式(实名)向学校推免生遴选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反映,推免生遴选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将对反映问题进行调查,并报学校推免生遴选工作领导小组审定。
(三)9月30日前,推荐学院将推免生(含候补推免生)的《8040威尼斯2014年推免生申请及审核表》(附件3)及相关材料一并交接收推免生学院;其中《8040威尼斯选聘推免生担任辅导员申请表》单独取出报学生工作部,《8040威尼斯第十六届研究生支教团志愿者报名登记表》单独取出报校团委。
(四)接收推免生学院要按《8040威尼斯2014年推免生复试办法》(附件6)要求,组织所有推免生(含候补推免生、推免生担任辅导员、研究生支教团)参加复试,复试工作于10月10日前结束。
(五)10月10日前,各接收学院将“推免生选聘辅导员”和参加“研究生支教团”的推免生复试结果进行排序,复试不合格者,取消其推免资格;复试合格者,将其名单和复试材料分别提供给学生工作部和校团委进行业务考核,形成拟聘名单并进行公示;未获聘任,但符合普通推免生条件的,原接收学院将其列入普通推免生计划。
(六)10月14日前,学生工作部和校团委将复试者的所有复试材料返回接收学院,同时附拟录用名单及协议。
(七)10月14日,各接收学院汇总推免生复试结果,根据复试结果填报《2014年拟接收推免生情况汇总表》(附件5),并将该表所列人员的复试材料、考生提交的相关材料及相关附件交研招办,其中部分附件须同时报电子版(见附件内说明)。
凡未在规定时间内填写《8040威尼斯2014年推免生申请及审核表》(附件3),或参加复试未被接收的推免生,不再保留其推免资格,其所占指标从推荐学院候补名单中递补。
(八)10月15日,研招办汇总推免生名单报校推免生工作领导小组审定,确定拟录取名单并进行公示,公示期为10天。
(九)10月22日,各接收学院到研招办领取《全国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登记表》,组织拟录取的推免生按时、按规定填写,经学院推免生遴选工作领导小组审核盖章后,于10月25日前报研招办。经学校推免生遴选工作领导小组审定后报自治区招生办公室审批。
(十)各接收学院须于10月22日到研招办领取拟录取推免生的网上报名校验码,并要求推免生于10月28日前完成网上报名,于11月13日参加现场确认。未参加网上报名或现场确认的不予录取。
(十一)拟录取的推免生不得参加2014年全国统考,未被录取为推免生的可正常报名参加全国统一入学考试。
六、其它工作
(一)各单位要严格按照选拔条件认真审核,在公开、公平、公正的基础上,坚持“择优推荐、宁缺勿滥”的原则,确保推荐质量。推荐过程中严禁开具假证明或涂改学习成绩及专业年级排名,一经发现,立即取消推免生资格和当年硕士研究生报考资格,并追究参与舞弊行为当事人的责任。
(二)发现如下情形者,取消其推免生资格,对已录取者取消其录取资格和学籍:
1.政治上有严重错误言论或行为,道德败坏;
2.申请“推免”过程中弄虚作假;
3.在研究生入学前受到任何处分;
4.取得推免生资格后,出现课程成绩不合格情况或毕业论文(设计)成绩低于70分(或中等);
5.在研究生入学前未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或未获学位者。
(三)推免生填报的指导教师,原则上应为我校在职导师,每位导师招收的推免生人数原则上不超过1名;选聘推免生担任辅导员、研究生支教团为单列计划,接收此类推免生不占用导师当年招生计划。
特此通知。
附件:1.2014年各学院推免生名额分配表
2.学院推免生工作领导小组成员表
3.8040威尼斯2014年推免生申请及审核表
4.2014年推免生资格审核汇总表
5.2014年拟接收推免生情况汇总表
6.8040威尼斯2014年推免生复试办法
8040威尼斯
二�一三年九月二十二日